行业动态

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

2025-05-21

2025 年 5 月 1 日起,《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》正式实施。新规明确了四大禁止行为,包括严禁在建筑物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及未达消防标准的室内场所充换电;禁用 “三无” 电池,严禁使用改装、破损、非标蓄电池充换电;严禁私拉乱接电线、擅自改装充电桩或破坏公共设施;严禁在充换电场所存放酒精、汽油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。同时建立全民监督举报机制,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通过相关途径举报,经核查属实的重大隐患举报最高可获 5000 元奖励。违反规定者,个人最高罚 5 万,单位罚 10 万,若因违规引发火灾致人重伤、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,可按《刑法》“失火罪” 追究刑责,最高判 7 年。